台灣風險分析學會

Taiwan Society for Risk Analysi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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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2022 年第13

新冠病毒防疫與環境用藥不當:次氯酸之化學安全管制為例      

  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、國立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 林木興、周桂田
   Release: June 27, 2022

 

2019年以降新冠肺炎之生物病原災害擴大,台灣消費者對於之「環境用藥」(Environmental Agents)使用需求增加,用以防制有害「環境衛生」生物,並且衍生不當使用環境用藥於「人體清潔」。 例如企業宣稱或誤導民眾「次氯酸」(Hypochlorous Acid)作為洗手液、潔手液等抗菌清潔類產品。 其中次氯酸噴霧機曾被使用於國民小學、以防疫門或防疫隧道的形式出現; 引起部分醫界預警:次氯酸為行政機關管制之環境用藥,原則上不得作為人體殺菌或清潔、容易引起急性呼吸道發炎與肺部損傷。此外,環境保護署於2020年公布「COVID-19(武漢肺炎)社區防疫公共環境消毒指引」,以供地方環保機關、公共設施管理單位及社區執行公共環境消毒參考。

次氯酸為二氧化氯與水反應之產物,前兩者皆為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管制之環境用藥,但是次氯酸或二氧化氯原體、次氯酸重量百分比在6%以下不須申請製造、加工與輸入之許可。 另一方面,次氯酸也是食品藥物管理署規範之食品用清潔劑,原則上得用於生鮮即時食品、或其他於製程中無法經加熱等有效殺菌方式進行處理,有使用消毒成分之必要,否則可能有導致食品中毒之虞的食品,並且食品中殘留濃度應在總有效氯1ppm以下。 此外,配備次氯酸噴霧機之防疫門或是防疫隧道,需要受到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含次氯酸成分之管理,並且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方得宣稱有傷口清潔抗菌效果。

台灣早在2013年特別對於次氯酸進行環境用藥管制、一定濃度以下次氯酸得免除申請許可。但是在民間社會包括部分之企業、學校、民眾,不當使用次氯酸於人體表面清潔上,實際上卻是具有人體健康危害發生可能性。主要原因之一在於次氯酸成本低廉,得以取代酒精用於環境清潔,一般民眾不會特別區分是否為手部清潔用之防疫酒精。而衛生福利部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、彰化縣政府,分別於2020年3月、2022年3月、2022年5月,宣導次氯酸環境用藥之正確使用方式,凸顯中央政府跨部門、與地方政府協調合作「化學安全」(Chemical Safety)及其行政指導的重要性。

 

參考文獻

1. 關於生物病原災害,請參閱:災害防救法。關於有害環境衛生生物防制,請參閱:災害防救法、環境用藥管理法。

2. 關於抗菌清潔類產品,請參閱:衛生福利部(2013)。

3. 關於次氯酸噴霧機,請參閱:三立新聞網(2020)。

4. 關於次氯酸之化學安全管制,請參閱: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。

5. 於次氯酸之食品安全管制: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。

6. 關於次氯酸之藥品安全管制:衛生福利部(2020)。

7. 三立新聞網(2020)。國小次氯酸水隧道安全惹議醫護粉專批:別把小孩當車 洗。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696215。2022/06/21檢索。

8. 王榮德(1986)。家庭中環境衛生用藥危害及預防。健康世界124:20-24。

9. 衛生福利部(2013)。抗菌清潔類產品管理。 https://www.mohw.gov.tw/cp-3219-22659-1.html。2022/06/21檢索。

10. 衛生福利部(2020)。食藥署澄清有關報載水神聲明一事。 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/newsContent.aspx?cid=4&id=t589543。2022/06/21檢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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